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;间距的计算应以储罐外壁为准。地下储罐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m3,且总容积小于或等于400m3时,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50%。与本表规定以外的其他建、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—2014)执行。总容积不大于10m3的储罐,PPH计量罐加强圈,当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建筑物内时,通常设置2个。单罐容积小,又设置在建筑物内,火灾危险性较小。故规定该建筑外墙与相邻厂房及其附属设备的防火间距,可以按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执行。
对于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品仓库的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,其总容积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。(1)浮顶、内浮顶罐组的总容积,不应大于600000m3。(2)固定顶罐组的总容积,不应大于120000m3。(3)固定顶罐和浮顶、内浮顶罐的混合罐组的总容积,PPH计量罐人孔,不应大于120000m3;其中浮顶、内浮顶罐的总容积可折半计算。
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面对人口、资源和环境的巨大压力,为确保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,我国政府在逐年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,市政公用管道建设不断加快,品种和规格在不断丰富,PPH计量罐,产量在不断增加,质量在不断提高,尤其是FRPP储罐,FRPP计量罐,FRPP缓冲罐,酸洗槽,贮槽,酸性PPH计量罐,防腐罐,储水罐等产品发展更快。储罐存放要求,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、温度不超过40℃的库房或简易的棚内。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撑物或地面上。在户外临时堆放时,应有遮盖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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